盲目放生无异于“杀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三部门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引导动物放生活动,坚决打击非法放生行为,明确严禁放生外来物种等。
放生本是善举,但随意、盲目放生会破坏生态平衡,影响自然环境,近年来更是不时出现放生毒蛇、蟑螂等“奇葩放生”行为。最高法近期就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女子徐某为祈福,私自放生2.5万斤鲇鱼至江苏长荡湖,因大量死鱼对水质造成影响,被判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8万元。
类似案例一再证明,盲目放生不仅对生物无益,无异于“杀生”,而且危害公共利益,甚至可能触碰法律红线。依法、科学、有序放生,爱护自然、尊重生命的朴素愿望才不会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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