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是否享有追偿权
保证人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从而可以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是否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3、哪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保证人可以免责的情况是: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保证人的权利包括哪些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
2、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4、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应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5、保证人还钱能向债务人追偿吗保证人还钱之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